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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慎用药物

孕期慎用药物

孕期慎用药物

一.基本的用药原则

怀孕期间,孕妈妈和胎儿免疫力较低下,易受外界影响,必须了解一些药物对胎儿的影

响和基本的用药原则。首先选用的药物必须有明确指证,对治疗疾病有益,对胚胎无害,其次用药时要在医生指导下,严格掌握剂量,合理用药,及时停药。孕早期的3个月用药更需慎重,非必要的治疗慢性病的药物,可暂时停用,决不可滥用药品。

很多禁用或慎用药都可能伤害到孕妈妈和胎儿,应尽量避免或谨慎使用。虽然,妊娠期用药对孕妈妈和胎儿不利,但也不·禁止。如果孕妈妈患病非用药不可,只要药性得当,剂量适度,也可以保证母亲和胎儿的安全。切记:孕妈妈服药须遵医嘱,千万不可擅自用药。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孕妈妈不能使用和轻信道听途说的所谓“偏方”,以免轻率用药酿成流产、早产、死胎等严重后果。

 二.药物对胎儿的影响

药物致畸的敏感期,一般受精后7天内,因受精卵尚未种植在子宫内膜上,故不受药物的影响;受精后8~15天,由于胚胎组织没有分化,如果有药物影响,则会引起胚胎流产、死亡;受精后15~60天,相当于末次月经后的30~75天,是胚胎器官分化形成阶段,这个时期是致畸高敏感期,某些不安全药物会引起畸胎,甚至流产或死亡,也有的胎儿出生后表现为功能障碍,这些都是错误用的无法弥补的损失。受精8个月后,虽药物对已初步完成器官分化的胚胎的致畸影响减少了,但毒性作用仍不可忽视。

三.有致畸作用的西药类禁用或慎用药

●抗感染药

1.抗生素:绝大多数抗生素药物都能通过胎盘,进入胎儿体内,如链霉素、庆大霉素、卡那霉素等。这些药物会影响胎儿听神经,一般不用,不得不用时慎用。磺胺类、四环素可引起胎儿先天畸形,所以禁用。而目前,广泛用于抗感染的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氟哌酸虽抗菌,作用强,但经研究发现可影响软骨的发育,因此孕妈妈不要使用氟哌酸。

2.抗病毒药:阿糖腺苷、无环鸟苷均为有效地抗疱疹病毒药品,但因抗病毒机制尚不清楚,所以只有在孕妈妈患威胁生命的全身弥漫性疱疹的情况下方可使用,一般情况尽量不用此药。而治疗病毒感染的金刚脘胺则禁用。

3.抗霉菌药:治疗霉菌性阴道炎常用药如咪康唑类慎用。

4.抗寄生虫病药:滴虫性阴道炎是常见的合并症,特效药灭滴灵一般在妊娠早期慎用。治疟疾的奎宁可致畸胎,孕妈妈禁用。

●抗高血压药  噻嗪利尿降压药双氢克尿噻及氯噻嗪,在妊娠早期应慎用或不用。

●抗癫痼药  抗癫痼药可引起胎儿精神不全,临床已不用于妊娠期。

●降糖药  常用的口服降糖药乙磺酰脲类(如D860)及双胍类(降糖灵)均经胎盘到胎儿,有致畸胎的可能性,因此孕妈妈不宜用口服降糖药。

●激素类药  如雄激素和雌激素、合成孕激素等均禁用。

●抗癌药均禁用。

●其他药物  如镇静用的巴比妥安宁、利眠宁、妥宁;治疗精神病的氯丙嗪、丙咪嗪苯丙胺、锂盐;治胃病和十二指肠溃疡的制酸剂;治疗甲状腺疾病的碘化钾、他巴唑、丙基硫氧嘧啶;还有退热止痛药、阿司匹林等等。

四.有致畸作用的中药类禁用或慎用药

许多孕妈妈认为服西药可致畸胎,而中药相对于西药来说,副作用小,对孕妈妈和胎儿影响不大,实则不然。中药多为复方药,成分不明,对机体的作用机理更是复杂,而且不同的药物有不同特性,对孕妈妈和胎儿的损害程度也不尽相同。

一般常见的禁用药多为药性猛、毒性强的药,如芒硝、巴豆、砒石、大戟、麝香、牛膝、乌头、水蛭、三棱、莪术等;慎用药包括活血化瘀、辛温破气等药物,如沉香、降香、附子、枳实、穿山甲、大黄、乳香、桃仁、红花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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